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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一届“河北省安全文明家庭”“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的通知》(冀应急〔2020〕5号),我校周浩明同学被评2019年“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