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 阅读:[] 次
安全工作处(与党委安全工作部合署办公)
(一)安全工作处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的秩序。
2.开展安全、法治、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教育和应急演练。
3.开展校园三防(技防、物防、人防)建设,承担校园技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5.监督、指导、检查学校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大型活动、社团活动临时展位摊位、横幅悬挂、团队预约入校参观等的审批和管理。
6.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与属地公安、工商、城管、街道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7.对校园交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指导、管理。
8.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在校区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9.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和协助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交通问题和矛盾纠纷。
10.负责防爆反恐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
11.负责“唐山师范学院警务站”的建设,配和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
12.负责消防工作,做好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负责消防监控室、微型消防站管理建设,负责消防培训、演练等。
13.督导实验室管理部门进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办理教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及和暂住证相关业务。
15.负责大学生安全防范委员会等相关社团组织建设。
16.其它学校安全、综治工作。
17.负责校园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网格化”管理。
18.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安全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2.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4.收集影响高校稳定的舆情信息。
5.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时段和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维稳工作。
6.协助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7.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双控”机制建设和“网格化”管理。
8.负责师生安全稳定教育,做好其它维稳工作。
9.维稳办工作职责同安全工作部工作职责。
10.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