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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全提示(二十)严禁买卖燃放烟花爆竹

2025-12-23

为保障校内外公共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事项,现发布安全提示:

一、严格遵守规定。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通告,不在高新区全域(包括校园内外)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邮寄、储存及燃放烟花爆竹。认清非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与法律责任,提升安全意识。

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高新区对前述非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若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电话:0315-3179201)或应急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将视情给予奖励: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奖励5005000元;举报非法制贩烟火药等主要原材料,奖励1万元;举报非法生产行为,奖励2万元。奖励原则上给予最先有效举报人。

三、规范参与举报。

举报应实事求是,不得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公安机关及应急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严惩打击报复行为。对于公安机关已掌握、线索不详无法查证等情形的举报,不予奖励。

请各位同学珍惜假期时光,增强法治观念与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特此提示!


安全工作处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