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消防重点单位,在近期检查中发现在图书馆内部有吸烟现象,为保证图书馆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打造更加优质、文明、安全的图书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唐山师范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现发布安全提示:
一、图书馆内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二、读者须严格遵守图书馆的禁烟规定,配合并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劝阻与管理。
三、全体入馆人员有义务对来馆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劝阻。
四、图书馆、安全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加强日常责任区巡视,对馆内发现的吸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1.没收打火机等存在消防隐患的物品
2.在图书馆通报吸烟者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
3.学生工作处依据《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五、若因吸烟行为导致任何事故或损失,当事人须自行承担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请全体师生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为了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配合安全工作。
特此提示!
安全工作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