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校安字〔2019〕2 号
唐山师范学院安全工作处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责任大督查的通知
为强化冬季学校安全工作,全力做好年底前学校安全各项重点工作,坚决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唐山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责任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唐安办[2019]69 号)的统一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责任大督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紧盯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责任大督查,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力推进教育系统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冬季取暖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溺水等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正常教学工作营造良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日常安全管理
检查各单位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落实,是否有分管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各部门和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建立部门安全工作档案,并按要求分类有序保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双控”机制管理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检查各教学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学生特点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反恐防暴、防校园欺凌、食品安全、出行活动安全、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不要在不安全的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检查是否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以应对火灾、地震、暴恐袭击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
(三)消防安全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水、电、气、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食堂厨房燃气灶具是否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学生宿舍是否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教室突遇停电是否有预案应急管理。
(四)校舍建筑安全
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在用危房,对现有危房是否采取了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在建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监管,是否健全安全制度,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办公区、教室是否存在墙皮脱落、屋顶漏雨、围墙倾倒等安全隐患,篮球架、足球门、宣传栏等设施是否稳固;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校舍建筑设施隐患是否指派专人看管,制定并实施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
(五)食品安全
检查食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办理并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设备与环境、食品的购买、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要求;自备井或二次供水的学校是否存在水源及供水管道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六)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检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账物是否相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乱存乱放的现象,存放库房是否实行双锁联管;有无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硫酸、硝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的现象。检查锅炉、电梯、燃气管道、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老化泄露问题,是否有未经年检超期使用现象,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锅炉房是否远离教室、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是否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七)冬季取暖安全
加强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等情况。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责任大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查”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 2020 年 1 月 11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 年 11 月 25 日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 “三查”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将这次攻坚行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
(二)集中开展排查检查督查阶段(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1月6日)
1.开展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双控”机制建设,开展全员、全岗位、全流程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对辨识出的风险按照标准确定等级,分类建立台账,明确管控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严防风险变成隐患,进而引发事故;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台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销号。
2.开展大检查。安全工作处深入各单位针对重点部位开展严格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对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督促即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销号,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3.开展责任大督查。学校将成立督导组,由分管院领导督导相关单位,建立督导清单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下达督办卡,督查限期整改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 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11 日)
结合期末放假,各单位对“三查”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检查不到位、督查不深入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三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采取切实可行、实在管用的举措,持续督查督办,强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把开展“三查”专项行动作为本学期实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目标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拧紧责任链条,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真抓真管,抓实抓细。要把“三查”专项行动与“双控”机制建设、专项整治、冬季学校安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力推进。
(四)做好信息反馈
各单位在 2019 年 12 月 15 日前上交开展隐患大排查自查报告和隐患清单台账;每周四报送《唐山师范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清单》(教学单位领导双签,盖章;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安全工作处将汇总周五统一上报教育局督安办。
联系电话:3863060
唐山师范学院安全工作处
2019年11月21日